一、項目概況
**縣農村公路水毀搶修救災工程施工項目建設地址位于**縣境內,項目申報單位為****第二工程有限公司**縣農村公路水毀搶修救災工程施工項目部,建設性質為改建,總投資估算為19802.29萬元,其中:建筑安裝費16154.90萬元,工程建設其他費用2012.34萬元;預備費1635.05萬元,資金來源為申請上級補助及縣財政資金。項目建設工期為24個月。項目建設規(guī)模及內容為:該項目全部工程合計路線全長761.245公里,路基、路面工程、橋涵排水及防護工程。
此次項目為治理公路路基上、下邊坡滑塌臨時占用林地,項目擬臨時使用總面積為0.2350公頃,其中:擬臨時使用林地面積為0.2280公頃,非林地面積為0.0070公頃。項目擬使用林地0.2280公頃全部為臨時使用林地。
二、森林植被恢復費測算
1、測算標準
森林植被恢復費測算:依據財政部、國家林業(yè)局文件《財政部國家林業(yè)局關于調整森林植被恢復費征收標準引導節(jié)約集約利用林地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5〕122號),山西省財政廳、山西省林業(yè)廳關于轉發(fā)《財政部國家林業(yè)局關于調整森林植被恢復費征收標準引導節(jié)約集約利用林地的通知》的通知(晉財綜〔2016〕14號)。具體征收標準如下:
(1)測算標準:按照財政部、國家林業(yè)局《關于調整森林植被恢復費征收標準引導節(jié)約集約利用林地的通知》第二條第(一)郁閉度0.2以上的喬木林地(含采伐跡地、火燒跡地)、竹林地、苗圃地,每平方米不低于10元;灌木林地、疏林地、未成林造林地,每平方米不低于6元;宜林地,每平方米不低于3元。第(二)國家和省級公益林林地,按照第(一)款規(guī)定征收標準2倍規(guī)定進行測算。
(2)測算過程:該項目擬臨時使用林地0.2280公頃,地類包括無立木林地(0.0928公頃)和宜林地(0.1352公頃),森林類別均為地方公益林地,不在城市規(guī)劃區(qū),屬于基礎設施建設項目。因此森林植被恢復費按照無立木林地3萬元/公頃;宜林地3萬元/公頃執(zhí)行。
(3)測算方法:0.0928公頃×3萬元/公頃+0.1352公頃×3萬元/公頃=0.6840萬元
2、測算結果
項目擬臨時使用**市**縣**鎮(zhèn)**村和**村2個行政村集體林地0.2280公頃,征收森林植被恢復費為0.684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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